初二作文初二议论作文:读了《简·爱》前十章之后

  读了《J.E.》的前十章。心里面竟然很伤感,不,应该说是很难过,而且很想哭。从读着JANE在恶毒的舅母家开始,心里就感到大大的不公,还有为她产生的一系列痛苦,以及深深地想要却难以反抗的情绪。然后是到了劳渥德学校,那个犯贱的老女人,只看得到别人的缺点,看不到优点,她自己是完美的么?在说,为什么要用自己的信条去约束别人,还约束得那么紧?照他们所说,既然灵与肉是分离的且灵大大高于肉,要克制肉体的各种欲望(尤其包括人之本能),那干嘛还要那么优秀的海伦把东西收得所谓“整齐”?人家的灵不是已经比她高多了吗?哼哼!最讨厌这种人!——还有,我是很喜欢海伦和谭波尔小姐。喜欢海伦是因为她的那种宁静。不过这种宁静多少有些病态。傅雷先生说基督教徒的内心万分矛盾,而且不合人性——不合人性的东西对人来说自然是万恶之毒!傅老还说,异教徒是好多了的,至少那是合人性的,而且兼顾理想和现实,活泼开朗,积极向上,心里面不需要有那么多的痛苦、挣扎、矛盾以及夏洛蒂所描述的那种JANE无论如何都还是从海伦苍白的脸和灰色的眼睛里的宁静中感受到的哀愁。不过海伦说的有一长段我是极不赞成的,她主要是讲灵与肉分离之后灵就得到超脱,然后精神得到幸福,得到永恒的快乐——也就是升到极乐世界,或者基督徒所谓的天堂。我之所以不赞成,就是因为我认为灵与肉最好是一个和谐统一、相互交融而又保持各自的独立的整体。作为人类,我们的灵与肉是统一的。用基督徒的解释,既然上帝造了人,那么他老人家让人的灵与肉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难道是没有道理的吗?既然这样,那干嘛还要发了神经似的去违背他老人家当初造人时的意愿,病态地追求灵与肉的分离,还美其名曰“精神的升华,灵魂的超脱”?根本就是放屁!任何生灵来到世间自有理由,肉乃灵的聚居之所,所以肉完全可以理解为灵的恩人。人类的肉和灵原本就是一个有机地统一起来的整体,没有分离的道理。更况,既生为人,即使要求所谓“超脱”,那也要先融入自己现有的生命形式,深深地融入之后,才有可能实现所谓的“超脱”。用我们中国人的学说来解释,那就是一定要先入世,然后才能寻求出世。没有提起,何谈放下?没有先提起后放下的过程,如何超脱?所以我认为基督徒把一个很小很小的孩子就周周弄到教堂去做礼拜,要他读圣经,要他克制肉欲(其实是压抑人性,压抑生物的本能——这是最大的罪过)而求得灵的所谓“超脱”,是极其病态的做法。这样不仅不能达到他们所希求的目的,反而会给灵魂埋下巨大的危机和祸患。而谭波尔小姐,我认为她是比较能够把信仰和人性融会贯通的了,她的那种宁静,是安详快乐的宁静,不是哀愁的、信奉书本教条而硬搬来或者胡乱给自己套到头上去的“宁静”。所以,她的境界,我认为自然是比海伦高一层的(比较符合人性的)。  
  再就是,看到八年一晃就过去,不知觉间JANE已经做了6年学生、2年教师,不禁感叹时光过得如此之快,而谭波尔小姐的离开也勾起了我这个当读者的心头那些物是人非的往事的淡淡默默的小小悲伤。唉唉唉!怎么说好呢,总之,小小的难过,而且想哭。好像想到,有些人,曾经和你很快乐地在一起,突然间就分开了,而且再也无法联系上。这种感情……我相信大家都是能够理解的。然后又想起这个暑假,打了三四十天的篮球,四五十个人,那么快乐地天天玩在一起乐在一起疯在一起,完全没人注意,默然无声地,最后一天竟然就到了。最后一天是15日,来的人不多,到最后时刻只留下了七个人。那是下午五点多将近六点的时候,有四五个人坐在花坛旁边,然后两个人在那里投球。阳光明媚而不炙热,穿过绿的和枯黄的竹叶,甚至穿过密密麻麻的竹丛,星星点点散落在花坛边沿大片的荫凉上,以及大片大片地晒着球场。训练了一个暑假,每个人的皮肤都已经晒得黑黑的,而且由于已经打了一两小时的球,大家身上没有一寸皮肤不是又湿又黑反射着夏末的太阳光。我突然想到,我们真的是一群朝气蓬勃的、可爱的少年,快乐地在阳光下欢叫、蹦跳,很久,很久……就算一切已成过往,我都还无比清楚地记得,当时,我是那么快乐。这,就足够了。就像JANE,海伦和谭波尔小姐虽然先后走了,但她记得的,从前的那时,她和她们在一起,大家是那么快乐——这,就足够了。足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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