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徇私枉法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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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和枉法裁判的,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是由国家授权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公正执法,不负人民和国家的重托。他们在履行职责时,为徇个人私利或者亲戚朋友之情,利用职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是严重的渎职行为,破坏了国家的司法秩序,败坏了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予以严惩。本罪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犯本罪。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行为多种多样,但是这些行为都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来实施的。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在没有利用职权的情况下,包庇罪犯、诬告陷害好人或者作伪证的,可能构成包庇罪、诬告陷害罪或者伪证罪,而不构成本罪。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在知道他人没有犯罪的情况下,对于不该立案的立案,不该起诉的起诉,不该判刑的判刑。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他人犯有罪行,该立案的不立案,该起诉的不起诉,该判刑的不判刑。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掌握刑事审判的便利条件,故意歪曲案情真相,做出违背事实和违反法律的裁定、判决。包括在刑事案件中明知是无罪而故意判有罪,明知是有罪而故意判无罪,也包括故意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等。这种行为具体表现为搜集、制造假的证据材料,篡改、销毁足以证明事实真象的证据材料,曲解或者滥用法律条文等。构成本罪的行为人对事实的真相必须是明知的,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在办案过程中,由于司法工作人员政策观念不强,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调查研究不够,以致于造成工作上的错误,如错捕、错判等情况,则不构成本罪。对个别情节严重,确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的错捕、错判的案件,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刑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的犯罪也作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枉法裁判罪。这一规定是专门针对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枉法裁判行为的。对于构成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么区别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除主体之外,加入是司法人员犯罪,怎么区别是徇私枉法还是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滥用职权是行政行为违法的表现之一。行政机关的决定,虽然其权限范围以内,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行使权力,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权力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以及某个更为具体、特定的目的,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目的,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的权力滥用。

徇私:谋求私利。枉法:歪曲法律,违法。为了私情、私利而做不合法的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法、百度百科-滥用职权、百度百科-徇私枉法

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的主要区别: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抄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袭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人员,并且只发生在刑事zhidao案件中,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或是对明知无罪的进行错误追究。

遭遇徇私枉法,我该怎么办

酒驾,肇事逃逸,交警队徇私枉法,不逮人我该怎么办。向上一级交警队申请。如果还没拿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找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提起诉讼并经受理的;  (二)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提起诉讼并经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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