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为非作恶的意思及解释

涉黑和涉恶的区别

一、严重程度:

涉黑严重罪名叫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量刑幅度最高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涉黑案件的被告人还会有故意伤害、赌博、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等其他罪名。

而涉恶并不是一个罪名,是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但是形成了一个恶势力团伙,涉恶被告人的罪名,也大多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等。

二、主体特征:

涉黑主体是黑势力。

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涉恶主体是恶势力:

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

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1、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3、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鉴于恶势力的存在,立法机关应在立法方面予以确定或作出补充和修订,以避免具体执法机关或个人就案论罪,造成不利于打击的现象发生或者打击不力、打击面过宽。

扩展资料

打击通告:

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黑社会性质组织

百度百科-黑恶势力

1、概念不同:涉黑和涉恶的区别主要是黑即黑社会组织,是法律有明确界定的概念,而不满足这些条件恶势力团伙的就属于涉恶。

2、涉及活动不同:涉恶多与恶性事件有关,那么涉黑则多与黑社会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3、作案手段不同:涉恶常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而涉黑则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4、黑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5、恶势力团伙是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黑社会性质组织

百度百科:黑恶势力

涉黑和涉恶的区别:

1、从犯罪的程度来说,涉黑比涉恶事态要严重,涉恶的罪名一般是故意伤害、赌博、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而涉黑则叫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从量刑幅度来讲,涉黑的量刑幅度最高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涉黑案件的被告人还会有等等其他罪名;而涉恶并不是一个罪名。

3、从组织形式来讲,涉恶不是象涉黑一样是有组织地去完成犯罪,并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但是形成了一个恶势力团伙,团伙人员不定,会不定期纠结在一起去从事违法活动。

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特征,作出了立法解释。

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黑势力团伙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没有同时具备以上特征但是也是团体的称为恶势力团伙。

扩展资料

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此前“打黑除恶”打的对象局限于点,力度大,短促而剧烈,也常常显得被动,总是等到问题累积到一定严重程度才出手打击。

而这次“扫黑除恶”,重在一个扫字,显得更加主动,犹如扫地,扫除的对象是面,范围更广,从地面扫起,扫到每个犄角旮旯;频度更加经常,从早扫到晚,天天扫,月月扫,年年扫;

扫除的力度更加绵长,清理得也更加全面深入,力求扫出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从而有效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参考资料:法律图书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涉黑涉恶包括: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一般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所涉及的犯罪大致上有:寻衅滋事;非法聚众赌博,开设地下赌场;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故意伤害致人受伤或致人死亡;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聚众斗殴等等。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上的涉黑罪名主要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几种罪名,其中黑复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制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zhidao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非作恶的成语接龙是什么?

为非作恶——恶贯抄满盈——盈车之鱼——鱼目混珠——珠光宝气——气象万千——千辛万苦——苦尽甘来——来去自如—袭—如影随形——百形影不离——离合聚散——散兵游勇——勇往直前——前赴后继——继往开来度——来者不善——善始善终

为非作歹是什么意思

为非作歹的意思是:做种种坏事。百

为非作歹:[wéifēizuòdǎi]

详细解释

1.?【解释】:为:作,做。歹:坏事。

2.?【出自】:元·尚仲贤《柳毅传书》:“我且拿起来,只一口将他吞于腹中,看道可还有本事为非作歹。”

3.?【示例】:我说的是好话,不过叫你心里留神,并没叫你去~。◎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五十七回

4.?【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度;含贬义

5.?【近义词】:不可一世,为非作恶,作威作福,鱼肉乡里

6.【反义词】:奉公守法,安分守己,谨言慎行,嘉言懿行

拓展资料:

1、警察抓住了这个为非作歹、祸版害乡邻的坏蛋。

2、他总是倚仗父亲的权势在外面为非作歹。

3、这几个不法分子勾结在一起,企图在这儿为非作歹。

4、洛阳令居然虎口拔牙,把汉光武权帝的大姐湖阳公主家为非作歹的仆人抓去,就地正法。

5、多行不义必自毙,那些为非作歹的人最终是没有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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