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笔墨官司的意思及解释

形容成语笔墨官司的意思及解释

兰亭集序的下落

昭陵底下埋着呢,李世民的墓。

(一)关于太宗遣萧翼赚兰亭序之谜

兰亭序,号称“天下第一行书”,千百年来倾倒了无数习书者。王羲之亦因此被后人尊称为“书圣”。宋代姜夔酷爱《兰亭序》,日日研习,常将所悟所得跋其上。有一跋云:“廿余年习《兰亭》皆无入处,今夕灯下观之,颇有所悟。”历时二十多年才稍知入门,可见释读之难:一千六百多年来无数书法家都孜孜不倦地释读过,何尝不想深入羲之的堂奥,但最终只能得其一体而已。因此,《兰亭序》可以说是由杰出的书法智慧所营造成的迷宫。

据说,永和九年(353)农历3月3日,王羲之与文友、亲族谢安、孙绰等41人,修禊(一种临水消灾的礼俗)于山阴之兰亭。饮酒赋诗,王羲之“用蚕茧纸、鼠须笔”乘醉作序,计28行、324字。酒醒后再写数十百通,均不如原作,乃称“最得意书”,王羲之将《兰亭序》视为传家宝,并代代相传,一直到王家的七世孙智永手中。可是,智永不知何故出家为僧,身后自然没有子嗣,就将祖传真本传给了弟子——辨才和尚。到了唐朝初年,李世民大量搜集王羲之书法珍宝,经常临习,对《兰亭序》这一真迹更是仰慕,多次重金悬赏索求,但一直没有结果。后察出《兰亭序》真迹在会稽一个名叫辨才的和尚手中,从此引出一段,唐太宗骗取《兰亭序》,原迹随唐太宗陪葬昭陵的故事。这一段故事,更增添了《兰亭序》的传奇色彩和神秘气氛。

唐人记载兰亭故事有两种版本。刘悚《隋唐嘉话》记:“王右军《兰亭序》,梁乱,出在外。陈天嘉中,为僧众所得。……果师死后,弟子僧辩才得之。太宗为秦王后,见拓本惊喜,乃贵价市大王书,《兰亭》终不至焉。及知在辩才处,使萧翼就越州求得之,以武德四年入秦府。贞观十年,乃拓十本以赐近臣。帝崩,中书令褚遂良奏:‘《兰亭》,先帝所重,不可留。’遂秘于昭陵。”

《太平广记》收何延之《兰亭记》记载大有不同。何文称,至贞观中,太宗锐意学二王书,仿摹真迹备尽,唯《兰亭》未获。后访知在辩才处,三次召见,辩才诡称经乱散失不知所在。房玄龄荐监察御史萧翼以智取之。萧翼隐匿身份,乔装潦倒书生,投其所好,弈棋吟咏,论书作画成忘年交,后辨才夸耀所藏,出示其悬于屋梁之《兰亭》真迹,《兰亭》,遂为萧翼乘隙私取此帖长安复命。太宗命拓数本赐太子诸王近臣,临终,语李治:“吾欲从汝求一物,汝诚孝也,岂能违吾心也?汝意如何?”于是,《兰亭》真迹葬入昭陵。何延之自云,以上故事系闻辩才弟子元素于永兴寺智永禅师故房亲口述说。

刘、何二说,情节悬异。一般以为,何说漂浮失实,刘说翔实可信,骗取与耳语没有了。两者情节虽异,但《兰亭序》真迹埋入昭陵,说法却一致。

此事又有余波。据《新五代史·温韬传》,后梁耀州节度使温韬曾盗昭陵:“韬从埏道下,见宫室制度,宏丽不异人间,中为正寝,东西厢列石床,床上石函中为铁匣,悉藏前世图书,钟王笔迹,纸墨如新,韬悉取之,遂传人间。”依此记载,则《兰亭》真迹经“劫陵贼”温韬之手又复见天日。另外宋代蔡挺在跋文中说,《兰亭序》偕葬时,为李世民的姐妹用伪本掉换,真迹留存人间。然此后《兰亭》真迹消息便杳如黄鹤,其下落如何,更是谜中之谜了。

唐太宗得到《兰亭》后,曾命弘文馆拓书名手冯承素以及虞世南、褚遂良诸人钩摹数本副本,分赐亲贵近臣。太宗死,以真迹殉葬。现传世的《兰亭序》已非王羲之真迹。

传世本种类很多,或木石刻本,或为摹本,或为临本。著名者如《定武兰亭》,传为欧阳询临摹上石,因北宋时发现于河北定武(今河北正定)而得名。

唐太宗命冯承素钩摹本,称《神龙本兰亭》,由于他的摹本上有唐代“神龙”小印,所以将其定名为神龙本《兰亭序》,以区别于其他的唐摹本。此本墨色最活,跃然纸上,摹写精细,牵丝映带,纤毫毕现,数百字之文,无字不用牵丝、俯仰袅娜,多而不觉其佻,其笔法、墨气、行款、神韵,都得以体现,基本上可窥见羲之原作风貌。公认为是最好的摹本,被视为珍品。冯承素摹的《兰亭序》纸本,现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高24.5厘米,宽69.9厘米,此本曾入宋高宗御府,元初为郭天锡所获,后归大藏家项元汴,乾隆复入御府。

(二)关于兰亭序的真伪

传世至今的《兰亭序》摹本,为中国楷书书法之珍品,千余年来,人无问言,独至清末,广东书家李文田对此疑问丛生,断言“文尚难信,何有文于字”,晋人书法不应脱离汉魏隶书,所以《兰亭序》不可能是王羲之书。清人李文田对此有些疑问,却并未引起注意,一九六五年郭沫若同志在《文物》第六期上发麦《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指出,《兰亭序》不仅从书法上来讲有问题,就是从文章上来讲也有问题。郭沫若撰文斥《兰亭》为伪作,一时热闹非凡。1965年7月8日,毛泽东致函郭沫若,就《兰亭序》引起的不同看法作出指示:“笔墨官司,有比无好。”此后,启功、李长路、章士钊、高二适等名家都对《兰亭序》真伪问题的公开论辩,双方各执其理,这就是著名的“兰亭论辨”。传言高二适先生颇用意气,有“何来鼠子敢跳梁,兰亭依旧属姓王”句回击郭沫若。然迄于今日,由《兰亭序》引发的疑案,仍聚讼纷纭,难有定论。

一、《兰亭序》一文的真伪

《兰亭序》是东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在山阴(今浙江绍兴)兰亭“修禊”,会上各人做诗,由王羲之挥毫作序。首先读一下《兰亭序》一文: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关于《兰亭序》一文真伪,基于下列事实:

一、王羲之的《兰亭序》,可以算是古文名篇,但为什么此前晋文最完备之梁昭明太子萧统的《文选》未见此文。两位六朝文专家许梿的《六朝文絜》、王文濡的《南北朝文评注读本》也不选此文。东晋至初唐200余年间,《兰亭序》未见著录,与此文地位殊不相称。曾国藩的《经史百家杂钞》也不收此文。在文章家的眼里,它似乎还没有获得认可。这篇文章只是到了近代,姚惜抱的《古文辞类纂》和吴氏昆仲的《古文观止》给它以肯定。

二、《临河序》之名见《世说新语》的南朝梁人刘(峻)孝标的注文。郭沫若认为《临河序》文可信,《兰亭序》文不可信。《兰亭序》与《临河序》文字上有异,主要有两点不同:

1.文中,增“夫人之相与”以下述王羲之情怀襟抱之167字;

2.文末,无“右将军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以下40字。此外,文中有两处改易,语序亦略有不同。

《兰亭序》,唐人方见著录。是《世说》注删改增补《兰亭序》而为《临河序》,还是后人扩充移易《临河序》而成《兰亭序》?上述疑案,扑朔迷离,延续千年,真伪难辨。

二、《兰亭序》作者疑案

要肯定《兰亭序》,首先耍肯定《兰亭序》是王羲之的文章。传统看法是,《晋书》本传明载《兰亭序》系王羲之代表作品,且曰“作序以申其志”。不同看法是,《兰亭序》出于后人伪托,是在《临河序》基础上加以删改移易扩大而成。

清代顺德人李文田在汪中旧藏《定武兰亭》跋文中率先提出这一见解。汪中藏本后归端方收藏,李的跋文就是应端方之请而写的。理由如下:

1.《世说》注引王羲之文,题作《临河序》,无传世《兰亭序》述怀大段文字,“则唐以后《兰亭》,非梁以前《兰亭》也”。

2.兰亭之会乃仿金谷之会,序文亦拟石祟《金谷序》。《临河序》、《金谷序》内容篇幅“相应”,而《兰亭序》、《金谷序》文次结构“不相合”,故所增文字“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之”。

3.《临河序》文末40字,为《兰亭序》所无,“注家有删节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据此,李文田断然否定《兰亭序》出自王羲之之手。

郭沫若说李文田“议论精辟”,并认为相传的《兰亭序》后半文字,兴感无端,与王羲之思想无相同之处,书体亦和近年出土的东晋王氏墓志不类。郭沫若针对“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补论据:1.《兰亭序》兴怀太悲,与兰亭会情境不合。王羲之等42人“寄畅在所因”,“俯瞰绿水滨”,而“《兰亭序》却悲得太没有道理”。2.《兰亭序》悲悯情感,与王羲之性格不合。兰亭修禊,王羲之47岁,“以忧国忧民的志土自居”,本传亦记其人“以骨鲠称”,王羲之“决不至于像传世《兰亭序》所说的那样,为了‘修短随化,终期于尽’而‘悲夫’‘痛哉’起来”。

《兰亭序》依托何时?梁代是不会有,郭认为文章必依托于唐代以前,梁与唐之间相距六十余年。郭沫若进一步考证,《兰亭序》之依托者是王羲之七代孙、陈代永兴寺僧人智永。郭氏认为:“智永很会做文章,不仅《兰亭序》的‘修短随化,终期于无’很合乎‘禅师’的口吻,就其时代来说也正相适应。”至于智永所增文字之“胎盘”,则为《金谷序》中“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一语。

郭沫若的观点遭到高二适、章士钊等人的猛力反驳。高二适认为:

1.关于文题。王羲之写此文时并无标目,其标目乃是同时人及历代录此文者以己意加上去的”,故又有《兰亭诗序》《修禊序》《曲水序》等名称。《临河序》其实是注家作了删削的《兰亭序》

2.关于增文。《世说》注文“有移动及增减处”。文末40字,“是记述禊诗事”,“此或是禊饮中人写的,刘既删节右军文,遂不妨给他添上,这也是注家之能事”。

3.关于思想。本传称王羲之“作序以申其志”,“王羲之的思想有许多矛盾的地方”,“这些矛盾反映在《兰亭序》以及诗句的情感变化上”,“则‘人之相与’一大段,确可说是右军的本文”。章土钊引兰亭与会者谢安诗“万殊混一象,安复觉彭殇”以印证《兰亭序》“齐彭殇为妄作”,证明《兰亭序》正反映出与会者之心态。

三、《兰亭序》书帖真伪

唐太宗亲撰的《晋书·王羲之传》只载《兰亭序》文字,没有提到王羲之的《兰亭序》,其次梁武帝所收王羲之书帖二百七十余轴,也没有《兰亭序》在内。《兰亭序》是否是王羲之所书,南宋姜夔率先质疑:“梁武收右军帖二百七十余轴,当时惟言《黄庭》《乐毅》《告誓》,何为不及《兰亭》?(《兰亭考》卷三引)清李文田则从书体上否定定武《兰亭》为王羲之笔迹:“东晋前书,与汉魏隶书相似。时代为之,不得作梁陈以后体也。”认为晋人书法,应不脱汉魏隶书面貌,故世无《兰亭序》书。结论曰:“文尚难信,何有于字?”(《定武(兰亭跋)》

1965年,郭沫若据南京出土《王兴之夫妇墓志》、《谢鲲墓志》,1972年,又据新疆出土写本《三国志》残卷,认为墓石上的字体,与神龙《兰亭》、定武《兰亭》笔迹迥殊,斩钉截铁断定:文章“根本就是伪托的,墨迹就不用说也是假的”。其主要论据是:

1.书体论。“天下的晋书都必然是隶书体”,“《兰亭序》的笔法和唐以后的楷书是一致的”。

2.字迹论。王羲之书,“笔势雄强”,《兰亭》法帖,字迹“相当妩媚”,与王谢墓石字迹迥殊。

3.笔意论。晋人草书,须有“隶书笔意”,《兰亭》法帖被“称为行书的最高峰”,已脱隶书笔意,“王羲之是隶书时代的人,怎么能把隶书笔意丢尽呢?”

郭沫若深入考证说,陈代知名大书法家智永,“用笔结构和《兰亭序》书法完全是一个体系”。“可以直截了当地说:今存神龙本墨迹就是《兰亭序》的真本了。这个墨迹本应该就是智永所写的稿本。”智永是陈代永兴寺的僧人。据说他临书三十年,能兼诸体,尤善草书,他的真草书《千字文》就写了八百多本,石刻至今还保存在西安碑林中。隋炀帝曾经称赞他的书法是得“右军之肉”。向他求书的人太多,连门坎都被踏穿了,故不得不用铁皮来保护着。象他这样一位大书家是能够写出兰来的,而且他也会做文章。不仅文中“修短随化,终期于尽”的语句很合乎“禅师”的口吻,就其时代来说也正相适应。因此肯定《兰亭序》的文章和墨迹就是智永所依托。郭最后说,说《兰亭序》依托于智永,并不是否定的书法价值,认为《兰亭序》是佳书,是行书的楷模。

郭沫若是著名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又是书法界巨擘,当时地位显赫,此论一出,破石惊天,引起轩然大波。赞同郭说有启功、宗白华等人,反对者有章士钊、高二适等人。章士钊惊呼:“夫如是,吾诚不知中国书史,经此一大破坏,史纲将如何写法而可!”高二适认为,此论“惊心动魂”,“此乃不啻在帖学作了一大翻身”。

高二适等人著文驳议,认为郭氏以两块碑石而断东晋只有隶书一种字体,是“孤证不立,偏难概全”。隶书用于碑板,行书用于笔札,不可苛求王羲之书《兰亭》亦用隶体。王羲之以“书圣”得名,“定以当时永字变体而来,他人未能变,或变而不克,右军正以变而作圣焉”。“东晋时代的章草、今草、行书、楷书确已大备,比较而言,后两者是年轻的书体,到了王羲之,把它向前推进变化,因而在书法史上起了承先启后的作用。”在当时字体演变时期,《兰亭》法帖部分字迹仍未脱离隶书笔意,说明《兰亭》法帖正是王羲之真作的摹本。

商承祚在《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一文中认为,从东汉起,隶书一方面向草书发展,另一方面也走向楷化,到东晋则己成熟。商又说郭沫若所谓《兰亭序》的文章和墨迹都是智永所托,但未举出神龙本与智永书法相同的特点,是缺乏事实根据“想当然”的说法。智永所书《千字文》的刻本与手写本有几本传世,风格还是一致的,今将神龙本与《兰亭序帖》比对探索,同一作者的个性就会使人失望,即神龙本与《千字文》在风格笔势有出入,前者骨多于肉,后者肉胜于骨,特别是两者的风格笔势不能谓其一致,故非出自一人之手。

《光明日报》1998年12月4日史林版,发表了王元军的《从六朝士人不屑碑志看“兰亭论辩”的失误》一文,从新的角度对老问题作出质疑。他认为六朝尤其是东晋士人视尺牍为展现风流的艺术,而对于技艺性的碑志书法不屑一顾。由于对于这一点认识不充分,导致把出自平民之手的碑志书法与士人尺牍书法相提并论,从而使兰亭序为伪的论争失去了根基。郭沫若从当时出土的几方墓志以及砖刻文字书法与《兰亭序》有明显的不同就断言《兰亭序》不是当时社会的产物,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兰亭序》的疑案,涉及对王羲之思想,《兰亭序》内容的评价,涉及文学史、书法史。考古学诸多方面,其意义已远远超过了《兰亭序》本身。随着岁月流逝,更多人肯定王之羲之《兰亭序》。今日书坛,有颇不以《兰亭序》为意者,谓《兰亭序》已被"神化",此浅人妄言,也无损于王羲之“书圣”地位。

求余秋雨的《笔墨记》正文

笔墨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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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道地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頫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钟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他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頫,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頫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頫,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頫就不可能是赵孟頫。赵孟頫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盂頫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頫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著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支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比较彻底的文化革新很难从这么漫长的岁月中站起身来。别的且不说,看尛尛百代,偌大的中国会有哪个人,敢用别的书写工具来写信记帐?

也许,应该静静地等待时间的自然流变。

但是,既然整个传统文化早已构成互渗性的一统,时间并不能把中国文化推上逐级进化的台阶。

记得郭沫若曾经为书法提供过一则时间性变迁的范例,断定王羲之的字迹应不脱魏晋隶书笔意,传世《兰亭序》因此是伪作。《兰亭序》的真伪且不去说它,就基本思路论,我觉得郭沫若忽视了中国文化前后左右的互渗关系,忽视了中国文人复杂的艺术可能性,忽视了在前面这两个前提下魏晋时代书法艺术面对不同的实际需要(如刻碑、修帖、写便条)所必然产生的多元性。

从魏晋开始的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书法领域内部,几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浑然一统的世界。颠倒、错位、裹卷、涡旋、复旧、超前,什么也不用奇怪。大体的阶段和脉络有一点,时肥时瘦,时浓时枯,但一旦要作过于科学的裁割,立即会顾此失彼,手忙脚乱。

事情必须要等到一个整体性变革的来临,才能出现根本性的阻断。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①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①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起初,谁也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会对遍洒中国的无数枝毛笔过不去。大家先从文化的内容着眼,因内容而想到载体,于是提倡白话文。毛笔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工具,对它的去留人们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艺作品,用的当然是毛笔。懂外文的助手们捧着原著把文意口述给他听,他的毛笔在纸页上飞快地舞动着,一页又一页,一叠又一叠,一本又一本,涌向书肆,散落到无数青年手上。这或许是中国毛笔文化极成功的一次后期呈现,你看,就凭着毛笔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艺生动地介绍了么?它不是已经适应了新的时代和世界潮流了么?谁说旧瓶不能装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渐渐上了瘾,他们开始用疑惑的眼光来打量这家专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们发现了原装酒,一喝,劲儿大多了,他们不再满足林琴南手上那只古色古香的小酒坛。

许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译小说的启蒙而学了外文,因学外文而放弃了毛笔。毛笔之外的天地是那么广阔,他们变得义无返顾。

林琴南握着毛笔的手终于颤抖了。他停止了翻译,用毛笔写下了声讨白话文兼及整个新文化的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对毛笔文化的一次系统维护。人们对这位老人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他是窗户的开启者,又是大门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笔指点一些什么,却绝不允许让毛笔文化的整体构架涣散。

相比之下,当时新文化的斗士们却从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给林琴南写了一封回信,刘半农假冒“王敬轩”给他开了个玩笑,没有再与这位老人多作争辩。他们洞悉世界大潮和时代走向,信心十足,忙着干许多更重要的事。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与一种顽固的逻辑怪圈纠缠日久,对于他们自己也在用的毛笔,更不作任何攻难。

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他们有旧学根基,都能写;但当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后,笔墨的优劣已不是他们的价值系统中的敏感部位。陈独秀和胡适的毛笔字都写得一般,鲁迅、郭沫若、茅盾写得较好,鲁、郭两位或许还能跻身书法家的行列。对他们来说,毛笔字主要已成为一种并不强悍的工具形态。“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现了负面。

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沉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乾嘉式的道路。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才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笔墨祭

余秋雨摘自〈文化苦旅〉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道地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頫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钟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他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頫,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頫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頫,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頫就不可能是赵孟頫。赵孟頫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盂頫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頫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著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支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比较彻底的文化革新很难从这么漫长的岁月中站起身来。别的且不说,看尛尛百代,偌大的中国会有哪个人,敢用别的书写工具来写信记帐?

也许,应该静静地等待时间的自然流变。

但是,既然整个传统文化早已构成互渗性的一统,时间并不能把中国文化推上逐级进化的台阶。

记得郭沫若曾经为书法提供过一则时间性变迁的范例,断定王羲之的字迹应不脱魏晋隶书笔意,传世《兰亭序》因此是伪作。《兰亭序》的真伪且不去说它,就基本思路论,我觉得郭沫若忽视了中国文化前后左右的互渗关系,忽视了中国文人复杂的艺术可能性,忽视了在前面这两个前提下魏晋时代书法艺术面对不同的实际需要(如刻碑、修帖、写便条)所必然产生的多元性。

从魏晋开始的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书法领域内部,几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浑然一统的世界。颠倒、错位、裹卷、涡旋、复旧、超前,什么也不用奇怪。大体的阶段和脉络有一点,时肥时瘦,时浓时枯,但一旦要作过于科学的裁割,立即会顾此失彼,手忙脚乱。

事情必须要等到一个整体性变革的来临,才能出现根本性的阻断。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①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①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起初,谁也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会对遍洒中国的无数枝毛笔过不去。大家先从文化的内容着眼,因内容而想到载体,于是提倡白话文。毛笔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工具,对它的去留人们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艺作品,用的当然是毛笔。懂外文的助手们捧着原著把文意口述给他听,他的毛笔在纸页上飞快地舞动着,一页又一页,一叠又一叠,一本又一本,涌向书肆,散落到无数青年手上。这或许是中国毛笔文化极成功的一次后期呈现,你看,就凭着毛笔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艺生动地介绍了么?它不是已经适应了新的时代和世界潮流了么?谁说旧瓶不能装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渐渐上了瘾,他们开始用疑惑的眼光来打量这家专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们发现了原装酒,一喝,劲儿大多了,他们不再满足林琴南手上那只古色古香的小酒坛。

许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译小说的启蒙而学了外文,因学外文而放弃了毛笔。毛笔之外的天地是那么广阔,他们变得义无返顾。

林琴南握着毛笔的手终于颤抖了。他停止了翻译,用毛笔写下了声讨白话文兼及整个新文化的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对毛笔文化的一次系统维护。人们对这位老人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他是窗户的开启者,又是大门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笔指点一些什么,却绝不允许让毛笔文化的整体构架涣散。

相比之下,当时新文化的斗士们却从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给林琴南写了一封回信,刘半农假冒“王敬轩”给他开了个玩笑,没有再与这位老人多作争辩。他们洞悉世界大潮和时代走向,信心十足,忙着干许多更重要的事。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与一种顽固的逻辑怪圈纠缠日久,对于他们自己也在用的毛笔,更不作任何攻难。

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他们有旧学根基,都能写;但当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后,笔墨的优劣已不是他们的价值系统中的敏感部位。陈独秀和胡适的毛笔字都写得一般,鲁迅、郭沫若、茅盾写得较好,鲁、郭两位或许还能跻身书法家的行列。对他们来说,毛笔字主要已成为一种并不强悍的工具形态。“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现了负面。

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沉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乾嘉式的道路。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才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笔墨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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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道地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頫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钟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他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頫,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頫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頫,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頫就不可能是赵孟頫。赵孟頫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盂頫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頫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著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

蒋方舟与韩寒纠纷案

方舟子与韩寒的官司,说是“笔墨”官司也行,说是“打假”官司也可。说是“笔墨官司”似乎和谐些百,所以我还是叫“笔墨官司”吧。

方舟子先生“打”韩寒的“假”,是从韩寒到底是个什么“语文水平”开始的,以此反证韩寒语文水平的低洼而度不可能写出什么像样的作品来,于是,韩寒的作品是“代笔”无疑,结论自然出来了,官司赢了。

关于韩寒的语文水平问题、韩寒是不是天才少年作家的问题、韩寒的《书店》、《求医》、《三重门》问是不是别人“代笔”的这个“官司”,打了好一阵子了。开始,我对韩寒以及韩寒作品答“代笔”的问题不大感兴趣,以为那是人家的问题,韩寒如今已是名震遐迩了,何必再去“逗”人家呢,未免太不专厚道了吧。再加上方舟子先生是中国“打假能手”,那是他的事,与我何干?

后来,渐渐地从网络上看到参与议论的人多了,便从头看了方舟子先属生的一些言论,看了易中天先生等人的一些精辟论述后,我的手也有点刺挠了,心也长草了,也想试它一试了。于是,开始披挂参战了。

吴国桢的笔墨官司

来到阿姆斯特朗大学任教的第二年,吴国桢即与《亚洲研究》杂志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笔墨官司。《亚洲研究》是美国亚洲学会的会刊,其前身是费正清等人创办的《远东季刊》,是一份研究亚洲和中国问题的权威刊物。

吴国桢在阅览美国出版的关于清朝地方政府的书籍时,发现这些书籍的内容既不够充实,又常有谬误之处。为了澄清有关清代地方政府的性质、组成、职能及人事制度等问题,吴国桢用英文写成《中国帝制时代的地方政府》一文,投寄给《亚洲研究》。

吴国桢本人担任地方高级官职达二十年以上,就地方政府的问题积累了不少资料。他在这篇文章中着重论述清朝时期县级地方政府的人事制度、县官职责,以及当时地方政治状况,纠正了美国某些出版物的谬误。

《亚洲研究》的总编辑克伦邀请了两位学者评阅此文。其中一位认为吴国桢并没有读过关于中国帝制时代地方政府的主要著作,比如1962年在麻省剑桥出版的瞿同祖撰著的《清代地方政府》一书,并指出吴的学术论文没有将所引用的资料来源以注释或参引书目的方式详细列明;另一位学者认为吴国桢的论文虽然对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诠释,但这只是根据个人观察、了解,而非采自研究材料。据此,克伦将该文退了回来,并附上了评审的意见。

但是,吴国桢不服退稿的理由,他表示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崇高地位,以及使美国学术界能够获得正确的中国历史的知识,有必要将此问题澄清。此后的两年间,吴国桢连续向《亚洲研究》的总编辑克伦发出信函,指出瞿同祖的《清代地方政府》一书在内容上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他建议把瞿同祖书中相关内容加上吴对瞿的这本著作的批评,作为他那篇《中国帝制时代的地方政府》的篇末注释。

在吴国桢步步紧逼的情况下,克伦请自己的女秘书与吴取得联系。而吴国桢依然不屈不挠,执意要将这个问题弄清楚。在多次书信来往交涉、争论有关评审这篇文章的意见之后,克伦给吴国桢写了一封信,声明以后对吴的这篇文章将不再讨论和答复。

后来,吴国桢又去函数次,均被原封未拆地退回。为了这篇文章,双方来往信件多达40封,历时两年,邮电费用所耗不少。其实,该稿件即使被刊载,也并无稿酬,只是让个人的研究心得,受到应有的重视罢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吴国桢准备上法庭控告亚洲学会,但由于昂贵的律师费用,以吴的经济情况,实难承受。最后,吴国桢只好把他和亚洲学会的来往信件,连同那篇文章,自费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定名为《美国为何不理解亚洲事务?》。

笔墨官司是什么意思?

笔墨官司

发音bǐmòguānsī

释义比喻用文字进行的辩论、争执。抄

结构:偏正式。

语法:一般用作谓语。

用法:比喻用文字争论。

语出:清·许叶芬《红楼梦辨》:“借他人酒杯百,浇自己块垒,非仅为懵懂辈饶舌,打无谓笔墨官司也。”

近义词:笔诛墨伐

反义词:刀兵相见

例句:雍正、乾隆都自负才辩,喜欢跟度臣下打~,御笔上谕动辄数百言。(《玉座珠帘》上册)

宗璞和杨绛有什么矛盾

笔墨官司

1979年,钱钟书随中国社会科学院代表团到美国参观访问。在斯坦福大学时,钱钟书应邀参加了该校亚洲语文系的一场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刘若愚教授、庄因教授等30多人。座谈会后,某报一位副刊编辑打电话采访庄因教授,请他谈谈对钱钟书美国之行的印象。

后来发表的《钱钟书印象》中说:“那天提问题的人很多,气氛可谓相当热烈,钱钟书也表现出很愿意答话的样子……在座谈会上也提到了哲学家冯友兰,钱钟书把冯友兰骂了一大顿……又说,冯友兰最不应该的是出卖朋友。在座有人问冯友兰究竟出卖了哪些朋友,钱钟书却不愿指出姓名。”

冯友兰的女儿、作家宗璞是不能同意钱钟书的说法的。1998年,宗璞撰文说:“说冯友兰先生‘文革’中出卖朋友纯属诬蔑不实之词。”她要求杨绛向钱钟书问明究竟。杨绛很快也写了回应文章,否认钱钟书说过指责冯友兰的话。

这场笔墨官司,由钱钟书对冯友兰批评的话而引发。时间也已过去了多少年,当时钱钟书重病在床,冯友兰早已撒手人寰,两位当事人早已无法对证。最后,这场笔墨官司以涉事出版单位向宗璞的公开道歉而了结。

宗璞是冯友兰的女儿,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冯友兰是钱钟书的老师,宗璞是杨绛的学生。这样错综复杂而又如此亲近的关系,为维护各自亲人的形象和声誉,在报刊上打起了笔战。

扩展资料

哲学家冯友兰之女、作家宗璞在其小说《东藏记》中描写了一对留洋归来的青年教授夫妇尤甲仁、姚秋尔,说“他们以刻薄人取乐,他们这样做时,只觉得自己异常聪明,凌驾于凡人之上,不免飘飘然,而毫不考虑对别人的伤害。若对方没有得到信息,还要设法传递过去。射猎必须打中活物才算痛快,只是闭门说说会令趣味大减。”

小说中还提到尤甲仁学贯中西,在中文系和外语系同时开课,夫妇两人的互相吹捧之事。如姚秋尔说:“甲仁在英国说英文,英国人听不出是外国人。有一次演讲,人山人海,窗子都挤破了。”而尤甲仁说:“内人的文章刊登在《泰晤士报》上,火车上都有人拿着看。”作者似乎没打算给文中的尤甲仁、姚秋尔夫妇塑造一个好形象,语气讽刺。

《东藏记》取“东躲西藏”之意,宗璞以抗战期间西南联大的生活为写作背景,生动地刻画了在民族危难时刻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操守和情感世界。有人说宗璞在《东藏记》中描写的尤甲仁、姚秋尔夫妇,就是以钱钟书、杨绛夫妇为原型的,就是影射钱钟书、杨绛夫妇。

钱钟书研究专家范叙仑说:“《东藏记》中写到家住‘刻薄巷’的尤甲仁、姚秋尔教授夫妇,我认为原型就是钱钟书和杨绛,因为钱先生很博学,以照片式的记忆力而著称,同时,他又很爱批评人,连他父亲都批评过。这些特点和尤甲仁很相似。”

曾在西南联大求学过的著名翻译家许渊冲先生则认为:“《南渡记》、《东藏记》里面的很多人物都有原型,像我的两位老师冯友兰、钱钟书,以及杨振宁等等。但是,我现在想不起来这些人物具体的对应关系。当然,小说中的形象不能和现实人物等同起来,但我不同意作者在书中对尤甲仁、姚秋尔夫妇的描写。”

虽然作家刻画人物时一般都会有个原型,但文学毕竟不同于史学,确实无法一口咬定尤甲仁、姚秋尔原型应是钱钟书、杨绛,也不能将小说中的人物和现实中的人物直接画等号,但钱钟书、杨绛夫妇确实与宗璞也是有过争执,甚至官司。

文人是非多。“钱钟书平日闯下的祸,到了他老病不能言的日子一桩桩爆发,累坏夫人杨绛。先是他当年在西南联大,是否说过‘吴宓太苯’,杨绛说不可能,因为吴宓是钱钟书敬爱的老师,她还特意让人写下证词,好像要提供庭审似的。

后是钱钟书在美国有没有骂过冯友兰,杨绛说不可能,因为冯友兰是钱钟书的‘五大恩师’之一。但她的辩白相信的人实在不多”(骆玉明《近二十年文化热点人物述评》)。

杨绛与宗璞是1997年10月开始打这场笔墨官司的。这场笔墨官司由钱钟书对冯友兰的一句话而引发。宗璞是冯友兰的女儿,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冯友兰是钱钟书的老师,宗璞是杨绛的学生。但为了给各自的亲人辩解,却在报刊上公开撰文打起了笔战,成了引起文坛轩然大波的一件事。

那是1979年4月16日至5月16日期间,钱钟书随中国社会科学院代表团到美国参观访问。在旧金山史丹佛大学时,钱钟书应邀参加了该校亚洲语文系的一场座谈会,当时参加座谈会的有刘若愚教授、庄因教授三十余人。

座谈会后,约1979年6月初时,台湾《联合报》的副刊编辑丘彦明打电话采访庄因教授,请他谈谈对钱钟书美国之行的印象。并在6月5日的《联合报》副刊上发表庄因口述、丘彦明记录的文章《钱钟书印象》:“那天提问题的人很多,气氛可说相当热烈,钱钟书也表现出很愿意答话的样子……座谈会中也提到了哲学家冯友兰,钱钟书把冯友兰骂了一大顿。

他说,冯友兰简直没有文人的骨气,也没有一点知识分子的节操观念。又说,冯友兰最不应该的是出卖朋友,在座有人问冯友兰究竟出卖了哪些朋友,钱钟书却不愿指出姓名。”

另外,在庄因先生亲笔写的《关于<钱钟书印象>的补充》一文中,有有关于冯友兰先生这样的记载:“冯友兰捏造事实,坑人使妻小俱死。冯现在在北大人人嗤之以鼻,人缘扫地。钱氏用英文说:Feng’snameisnowstinkinginPekingUniversity,情绪颇为激动。”1985年,此文被影印收入台湾天一出版社出版的《钱钟书传记资料》第一辑。

在1992年4月时,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孔庆茂先生写的《钱钟书传》,间接引用了庄因的文章说:“当座谈会上有人提到中国某哲学家的赫赫大名时,钱钟书说此人在文革中出卖朋友,致朋友迫害而死,简直没有一点学人的骨气,也没有知识分子的节操观念。钱钟书情绪颇为激动,他说他不愿提此人,他的正义感使在座的人十分敬佩。”

1998年,宗璞在《文学自由谈》第4期上发表《不得不说的话》一文,文中说:“说冯友兰先生‘文革’中出卖朋友‘纯属诬蔑不实之词’。”并要求杨绛向钱钟书问明究竟。杨绛很快也写了回应文章《答宗璞<不得不说的话>》,并发表于《新民晚报》和《文汇读书周报》,否认钱钟书说过指责冯友兰的话。

最后,据说这场笔墨官司以江苏文艺出版社向宗璞的公开道歉而基本了结。钱钟书究竟有没有说过指责冯友兰的话,也许会成了一个谜。但富有才情的钱钟书确实曾很是狂过,据说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老先生,给钱钟书起了个字叫“默存”,语出汉代扬雄的“默默者存”,为的是让他在言语上收敛一些,少惹些口舌之灾。

早在钱钟书清华本科毕业时,学校想留他继续读研究院,有人说钱钟书扬言:“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不知此话当真不当真。还有人说“四人帮”横行时,一次有人来通知钱钟书去参加国宴。钱钟书说自己很忙,不去。

来人声明说是江青点名要钱钟书去的,钱钟书还是没买帐,回答如故说自己忙,硬是不肯去。来人觉得无法交代,便替钱钟书另找了一个好听一点的托词,想说钱钟书身体不适,钱钟书不给面子,说回答说自己身体很好,是很忙,所以不去。

在两位女作家杨绛和宗璞之间,发生了一起笔墨官司。这

场笔墨官司是由大文学家钱钟zhidao书对大哲学家冯友兰的一句话而引发的。

宗璞是冯友兰的女儿,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冯友兰是钱钟书的老师,

宗璞是杨回绛的学生。这两位年高体羸的小说家,在报刊上公开撰文,

为各自的亲人辩解,成为’98中国文坛一件引人关注的事情。

来源以及详细资料http://www.gmw.cn/content/2004-05/12/content_231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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