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有过不罪的意思及解释

形容成语有过不罪的意思及解释

我犯过不少罪,我是个大罪人

第一:先看《净土五经》,尤其是《佛说观无量寿经》,全解你的疑问。上品还是中品往生只要按照《佛说观无量寿经》第十四观和第十五观上的要求去做就能达到这个品位。

第二:深入学习《净土圣贤录》,1000多位成功往生者的故事,真实不虚!

第三:念佛就是灭罪,念佛就是忏悔,经上常说,「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你一句一句接著念,一心称念,这个功德还得了!什么罪业都能够忏得干净,只要你肯念。念就是灭罪,念就是忏悔。

第四:忏悔过去的罪过,不再犯!然后好好念佛!不要有心理负担!信佛就要相信佛说的话,念佛灭罪!

--------------------------------------------------------------

附上:《佛说观无量寿经》

“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净业。”

佛告韦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种业,乃是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诸佛,净业正因。”

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上品上生者,若有众生愿生彼国者,发三种心,即便往生。何等为三?一者至诚心,二者深心,三者回向发愿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国。”

“复有三种众生,当得往生。何等为三?一者慈心不杀,具诸戒行;二者读诵大乘,方等经典;三者修行六念。回向发愿,愿生彼国;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生彼国时,此人精进勇猛故,阿弥陀如来,与观世音,大势至,无数化佛,百千比丘,声闻大众,无量诸天,七宝宫殿,观世音菩萨,执金刚台,与大势至菩萨,至行者前,阿弥陀佛放大光明,照行者身,与菩萨授手迎接。观世音,大势至,与无数菩萨,赞叹行者,劝进其心。”

“行者见已,欢喜踊跃,自见其身,乘金刚台,随从佛后,如弹指顷,往生彼国。”

“生彼国已,见佛色身,众相具足;见诸菩萨,色相具足;光明宝林,演说妙法。闻已,即悟无生法忍。经须臾间,历事诸佛,遍十方界,于诸佛前,次第授记,还至本国,得无量百千陀罗尼门。”

“是名上品上生者。”

“上品中生者,不必受持读诵方等经典。善解义趣,于第一义,心不惊动,深信因果,不谤大乘,以此功德回向,愿求生极乐。”

“行此行者,命欲终时,阿弥陀佛,与观世音,大势至,无量大众,眷属围绕,持紫金台,至行者前,赞言:‘法子!汝行大乘,解第一义,是故我今来迎接汝!’与千化佛,一时授手。”

“行者自见坐紫金台,合掌叉手,赞叹诸佛,如一念顷,即生彼国。七宝池中,此紫金台,成大莲华,经宿则开。”

“行者身作紫磨金色,足下亦有七宝莲华,佛及菩萨,俱时放光,照行者身,目即开明,因前宿习,普闻众声,纯说甚深第一义谛。即下金台,礼佛合掌,赞叹世尊。”

“经于七日,应时即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转。应时即能飞行,遍至十方,历事诸佛。于诸佛所修诸三昧,经一小劫,得无生忍,现前授记。”

“是名上品中生者。”

“上品下生者,亦信因果,不谤大乘,但发无上道心,以此功德回向,愿求生极乐国。”

“行者命欲终时,阿弥陀佛,及观世音、大势至、与诸菩萨,持金莲华,化作五百佛,来迎此人。五百化佛,一时授手,赞言:‘法子!汝今清净,发无上道心,我来迎汝!’”

“见此事时,即自见身坐金莲华,坐已华合,随世尊后,即得往生七宝池中,一日一夜,莲华乃开,七日之中,乃得见佛。虽见佛身,于众相好,心不明了,于三七日后,乃了了见。闻众音声,皆演妙法,游历十方,供养诸佛,于诸佛前,闻甚深法。经三小劫,得百法明门,住欢喜地。”

“是名上品下生者,是名上辈生想,名第十四观。”

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中品上生者,若有众生,受持五戒,持八戒齐,修行诸戒,不造五逆,无众过患,以此善根,回向愿求,生于西方极乐世界。”

“临命终时,阿弥陀佛,与诸比丘,眷属围绕,放金色光,至其人所,演说苦、空、无常、无我,赞叹出家,得离众苦。”

“行者见已,心大欢喜,自见己身,坐莲华台,长跪合掌,为佛作礼,未举头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

“莲华寻开,当华敷时,闻众音声赞叹四谛,应时即得阿罗汉道。三明六通,具八解脱。”

“是名中品上生者。”

“中品中生者,若有众生,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齐;若一日一夜,持沙弥戒;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威仪无缺,以此功德回向愿求生极乐国。”

“戒香熏修。如此行者,命欲终时,见阿弥陀佛,与诸眷属,放金色光,持七宝莲华,至行者前,行者自闻空中有声,赞言:‘善男子!如汝善人,随顺三世诸佛教法,我来迎汝!’行者自见,坐莲华上。莲华即合,生于西方极乐世界。”

“在宝池中,经于七日,莲华乃敷。华既敷已,开目合掌,赞叹世尊,闻法欢喜,得须陀洹,无半劫已,成阿罗汉。”

“是名中品中生者。”

“中品下生者,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养父母,行世仁慈,此人命欲终时,遇善知识,为其广说阿弥陀佛,国土乐事,亦说法藏比丘,四十八愿。”

“闻此事已,寻即命终。譬如壮士,屈伸臂顷,即生西方极乐世界。”

“经七日已,遇观世音,及大势至,闻法欢喜,得须陀洹,过一小劫,成阿罗汉。”

“是名中品下生者。是名中辈生想,名第十五观。”

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下品上生者,或有众生作众恶业,虽不诽谤方等经典,如此愚人,多造恶法,无有惭愧,命欲终时,遇善知识,为说大乘十二部经首题名字,以闻如是诸经名故,除却千劫极重恶业。智者复教合掌叉手,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除五十亿劫生死之罪。”

“尔时彼佛,即遣化佛,化观世音,化大势至,至行者前,赞言:‘善男子!以汝称佛名故,诸罪消灭,我来迎汝!’作是语已,行者即见化佛光明,遍满其室,见已欢喜,即便命终,乘宝莲华,随化佛后,生宝池中。经七七日,莲华乃敷。”

“当华敷时,大悲观世音菩萨,及大势至菩萨,放大光明,住其人前,为说甚深十二部经。闻已信解,发无上道心,经十小劫,具百法明门,得入初地。”

“是名下品上生者。”

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下品中生者,或有众生,毁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祗物,盗现前僧物,不净说法,无有惭愧。以诸恶业,而自庄严。如此罪人,以恶业故,应堕地狱,命欲终时,地狱众火,一时俱至。”

“遇善知识,以大慈悲,即为赞说阿弥陀佛,十力威德,广赞彼佛,光明神力,亦赞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此人闻已,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地狱猛火化为清凉,风吹诸天华,华上皆有化佛菩萨,迎接此人。”

“如一念顷,即得往生七宝池中,莲华之内,经于六劫,莲华乃敷。观世音,大势至,以梵音声,安慰彼人,为说大乘甚深经典。闻此法已,应时即发无上道心。”

“是名下品中生者。”

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下品下生者,或有众生,作不善业,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如此愚人,以恶业故,应堕恶道,经历多劫,受苦无穷。”

“如此愚人,临命终时,遇善知识,种种安慰,为说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应称无量寿佛,如是至心,令声不绝,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所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

“命终之时,见金莲华,犹如日轮,住其人前,如一念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

“于莲华中,满十二大劫,莲华方开,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闻已欢喜,应时即发菩提之心。”

“是名下品下生者。是名下辈生想,名第十六观。

这些罪都不大了,因为影响不大。

骂人难听百,改了就好。如果对方不是阿罗汉,你骂人家度,不会做500世狗问的。毁佛像毕竟不同于出佛身血。

五逆十恶尚可念佛往生答,何况你的这么一些小罪呢?上品是非常难的,中品也不容易。内

要想好好修,最好明白佛理。你可到卢山东林寺去参学,容将来必定有成就。

中国法律刑事犯罪过多少年不追究?

具体时效依据《刑法》规定,不同的刑期追诉时效不一样。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扩展资料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追诉,或者无罪释放。

行政处罚法中追诉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因违法行为,被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则行政机关不得因该违法行为给予行为人施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刑法》

根据法定刑的不同,法定的追诉期也不同,分别有五年、十年、十五年和20年四种追诉期,也就是说一般不管什么犯罪,20年之后都不会再追究了。但是,特殊情况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没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法定刑的不同,法定的追诉期也不同,分别有五年、十年、十五年和20年四种追诉期,也就是说一般不管什么犯罪,20年之后都不会再追究了。但是,特殊情况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没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拓展资料:

它与自诉案件相对称。在我国,除了告诉才处理的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自诉人自诉外,其余的均由公安或检察机关立案侦案、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案件为公诉案件。

参考资料:刑事法律百度百科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扩展资料: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如果有关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则百不存在时效限制。如果没有发现的犯罪,没有立案的按以度下期限不再追究:(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问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答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回,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答徒刑的、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根据法定刑的不同,法定的追诉期也不同,分别有五年、十年、十五年和20年四种追诉期,也就是说一般不管什么犯罪,20年之后都不会再追究了。但是,特殊情zd况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没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第八版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权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有过犯罪记录的人是不是永远低人一等?

这尼玛法律,人家以前不懂事犯过zhidao一次事,10多年未犯过事了,国家还要针对人家一辈子,有必要让改过自新的人永回远低人一等吗?如果有接二连三犯事的,严厉的增加惩罚,我很支持,为何要对只犯过一次错的人这样?犯过一次错误就永远当不了一个正答常的平民了?时时查,时时验!工作地方好多都去不了!这是不是太残忍了?

开有无犯罪记录除非是有必须需要的单位才有权要求来

其他单位要求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另外回答你的所谓低人一等的问题

虽然干过违法犯罪的事情,可是改了,就是好同志,社会上会有些人这样的以为,但是自己要不偏不椅,要端正自己,切不可自暴自弃.改过自新,才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父母和身边的人.

我给你说自一个故事吧

有两个人一起去偷羊,被人抓住,在额头上刻了个英文字母的第一个字,大概是偷窃者之类的,具体英文我忘记了,抱歉.

有一个人觉得受不了远走他乡,可每到一个地方每个人就问他头上的英文是什么意思.他羞于见人,于是又远走.

第二个人还是留在自己的家乡,起初很多人很排斥他,可是他改过,去帮助别人,渐渐地家乡的人漫漫地接受百了他,有一天有一个远乡的人来到这里,见到他很热情很善良,问别人他头上的英文字母第一个字代表了什么,被问的人回答,那个啊,我也不记得了,大概是信徒度的意思吧.

(因为信徒的英文和偷窃者的那个有共通之处吧.)

故事讲的不是很好,断断续续的,但我希望你能听明白我的意思.好好做,会有出息的.会让人看得起的.

切不可自暴自弃


作文哥_中小学生作文网_中考高考满分作文_初中作文_高中优秀作文大全 » 形容成语有过不罪的意思及解释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