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明刑弼教的历史典故

明刑弼教的

《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弼(必):辅佐。意思是使人们都知法、守法,就可以起到辅助教化的作用。唐·张说《起义堂颂》:&ldquo,近义词;明刑弼教,道尊老氏。”


作文哥_中小学生作文网_中考高考满分作文_初中作文_高中优秀作文大全 » 语文明刑弼教的历史典故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