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吾家之明珠的历史典故

吾家之明珠的

《梁书·刘孺传》:“孺幼聪敏,七岁能属文,年十四,居父丧,毁瘠骨立(形体消瘦之意),宗党成异之。叔父俎常置坐侧,谓宾客曰:‘此儿,吾家之明珠也。’”后指家族中的俊秀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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