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投棺割耳的历史典故

投棺割耳的

《明·王世贞汇苑》:“魏浦妻房氏,幼有烈操,年十六不幸早寡,实虑父母未谅至情,以此(指投棺割耳)自誓耳。闻者莫不感怆。”意为割下耳朵,投掷到棺材中去。比喻妇女有节烈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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