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初一叙事作文:童年。
如果你现在出现在我面前,我想我会一动不动,安然自若地对着你微笑,表情憨厚而无辜,恩,就是这样,装作不放在心上,是我少数充满自信的看家本领之一。 那时候,正午的太阳一定在我背后温暖地照着,然后我会顺着阳光的方向,走向你,将你紧紧拉住,用尽全力,央求你。让时光倒流。我最最亲爱的机器猫,真心地拜托你。躺在公园的草地上,心里默默这样想着。莫名地,我开始厌倦现实,我无比怀念那段嬉笑打闹的时光,那些随着童年逐渐远去的玩伴,我们从对方的青春里大马而过,同过眼云烟般。我那时候并不是个讨人喜的孩子,印象中最深刻的便是外婆持在手中纤而长的笑竹鞭。在我们那边,不听话的孩子家都会放着这样一根打人条,抽在身子板上,立马会显现出一条条鼓起来的鞭痕,红且发热。我把这种事看成家常便饭。六岁那年,外婆托人讲我送进了学堂,读一年级。像我那种性子在学堂这样正正规规的地方是待不住的——当然是呆不住的。每天太阳刚升起那会儿,我揣着外婆用潮湿的蒸笼蒸出的泛着热气的肉夹馍,行走于碎石堆积的路上,斜跨一个小小的帆布包,顺着太阳周边所散发出的金色的耀眼的光芒走向立着一根高高的旗杆且上头红旗随风飘啊飘得学堂,走到半路回过头张望确定外婆望不见我之后我又开始大踏步的经过我的秘密通道折回去,老猫和鱿鱼在河滩等候我的到来呢。我猜或许是天性淘气,不然开学第三天我怎么就有那个胆逃学了?又或许是当时学堂里的知识教育于我来说实在是太枯乏。我到了河滩,与老猫,鱿鱼及方才未提到的小澄和阿静开始玩那个时候在同龄人之间发展趋势甚快的游戏——办家家。我是经常被推崇饰演已是中年的老母,小澄则是和我唱对台的老爹。阿静由于面相生得好,便很理所当然的饰演乖巧可爱讨人喜的笑baby,“四眼天鸡”鱿鱼略荒唐且糊里糊涂的成了教我们汉字的国语老师。最后剩下的老猫只好被我们逼着“心甘情愿”地饰演孤零零的愤青。我就这样混过了国小前两年,到了三年级我的成绩开始冒尖,不过已美和老猫他们在一起,二年级时我就转学离开了小学堂,至此再没回去过了。回想起老猫,只记得其实在现实中,我们也是管他叫愤青,因为他总是给自己定很高的像我这种平凡人想都懒得想的目标。诸如长大后要风光的走进北大的校门,毕业后要坐上某个知名集团的人人都眼馋的老总的位置……这些在老猫眼里支撑他努力奋斗的东西放在我和阿静的眼里就跟屎一样令我们感到不屑。但是现在我明白,每个人打从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秒钟开始,就注定要为了生存去拼死拼活的奋斗,老猫那时候也不过国小五年级罢,比我们大上那么几岁,跟我谈起这些,会不会也对我感到不屑呢。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我下意识地跳过了一些片段。因为我似乎确凿是忘记了,在长久以来的浑浑噩噩中,我已经分不清有些事,是不是真的曾经几时在我的记忆力存在过。那个时候,夏天一到,这个小城的人们就疯狂了。我们这些贪玩的孩子更是整日整夜泡在那条贯穿小城中心的河流中。一大群一大群的孩子纷纷向河里奔去,明晃晃的阳光照得水煞是好看。也并不讲究什么男女有别,就干脆衣裳也不脱猛的扎进水里去了。这个泼一下你水,那个泼一下你水,你就落汤鸡一个了。其他孩子也不例外,无一不是湿漉漉的。黄昏了,各家的屋子都冒着炊烟,有人站在门槛边唤:“狗蛋,回家吃饭啦!”然后人一个一个烧起来,最后只剩下五六个,像飞往南方被单独落下的候鸟,死尸一样累瘫在宽阔的河滩上。我是喜水的,便迟迟不肯从水里爬上岸。外婆唤了数十声后便拿着打人条向河边颤颤巍巍的跑来。我见势“咻”的从水里跳到岸上,光着脚丫子窜进屋,当然免不了二加一的惩罚。一顿抽加一顿训外加跪搓衣板。我倒也不在乎,整个冗长的夏天,我日日闹得不亦乐乎。后来进了繁华的城市之后,我逐渐安静下来,坐在偌大的教室里规规矩矩的学习,脑子里不知不觉也开始萌生出了与老猫当年类似的想法,打电话情不自禁地同年级8岁的表妹说起内心所想,也被她一声不屑的“嘁”字带过。我笑。感慨岁月变迁,自己也在慢慢地被这个社会所同化,也许是心灵正在被沧桑所侵蚀,总有一天,我们会不再年轻。而那些花再多的笔墨也描述不来的杂事,就放进童年的月光宝盒里,想念的时候,打开看看,不时会泪流满面。深秋,候鸟飞向南方,从这个空间,带走了一些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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