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初一写人作文:

本人姓彭,因生活在新时代,故无字,现年13岁,无大病有小灾,但身体还算健康。于1991年6月3日上午9点20分出生于北京友谊医院,身高49厘米,体重3250千克,出生时因哭声太大,使老一辈人以为喜得胖小子。被护士抱出并告知为女孩时,竟有人怀疑是否是护士不小心抱错了。是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至今伤口尚未愈合。儿时体弱多病,8个月时第一次肺炎,小命差点不保。经过近一年的调整,于1岁半时上妈妈单位办的不记得叫什么名字的幼儿园。两岁多点时,又不知为何换了幼儿园。终于在3岁时第二次患肺炎,但有了点免疫力,挺了过来,但医生预言:长大之前,再得大病,小命可能不保。一段疗养后,为了锻炼我得自理能力,又被狠心扔到了整托的第五幼儿园,儿时有点傻,被人欺负时只会用大哭不止还之,但久而久之,也没人再欺负我,也许是怕我的哭吧!但刚在一群自命不凡的小孩儿中建立起一点威信,又被一次突如其来的水痘召唤回家,尽管被告知不许抠痘痘,但仍过于“勤快”,使鼻子上一个不大引人注意的地方上落了个小疤,可至今亦不后悔。终于在1997年9月1日这天背起了书包到实验二校上学去了。小学的色彩有点灰暗,只有四年连任并且年年被评上优秀队干部的小队长是许久前的骄傲。从小学一年级起,学校一到夏天就会有午觉,但伟大的是,六年午觉,一次都没睡着过。在离老师远的时候,便“刻苦”看小说(从图书馆借到后,藏到枕头里的);离老师近时,背对老师,支着耳朵听电报大楼的声音对表。无聊之时,以把睡着的同学吹醒为乐。因此,不知被克过多少次,但仍屡教不改(精力过于旺盛,想谁也睡不着)。因为身在福中不知福,所以尽管在无忧无虑的小学,但却认为中学是美好的。在2003年9月1日,我第一次正式迈进了鲁迅中学的校门,当上了和小学相比高一级的“领导干部”——中队委,于是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和小学相比),但不如说应该是学生起码的要求,繁重的课业倒还没压倒我,使我有自己的空间去发展,于是报了个跆拳道的训练班,只是生来不爱吃苦,总爱偷懒,但伎俩不够老道,总被教练抓到,于是被罚练几百个超级容易让人转晕的后踢便是在所难免的了。如今只能盼考个好高中之后再努力学跆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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