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高一,不知不觉就到了这个年纪,不管是小学还是初中。回想起来,无非是教学楼,学校的老师和同学。没有什么很特别的,但这些年其实都过去了,静静的,默默的,就像是路过地上薄薄的一层雪,留下一个又一个脚印,时而深时而浅。人的记忆能延伸到哪里。当然,超记忆患者不算在内。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整个《离骚》一目了然记不住,所有单词的拼写一目了然背下来,从两面魔方墙上找出不同的小颜色。但我会记得家人和朋友的名字和面孔,记得放学回家的路,记得上学时所在的班级,记得小时候非常喜欢的橘子水的味道。志摩在诗中写道,他宁愿做一条鱼。七秒钟后,他忘记了一切。他遇到的人和做过的事都消失了。但其实鱼的智商很高。没有人能确定他们真的有和人类想象中一样的能力,被无数悲伤的人羡慕。我觉得养在鱼缸里的鱼是有那个能力的,不然年复一年待在那一小块水里就没意思了。但是如果你是一个人,最好不要在现在的生活中这样做。很多人和徐志摩一样,为亲人或其他事情庆幸,但最后都是轻叹,然后希望因为这个来之不易的结果而摆脱他们。事实上,当他们真的可以忘记一切时,有些人会停下来。那些记忆对他们来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他们不愿意失去或忘记。对我来说,记忆与其说是应该丢弃的东西,不如说是应该丢弃的东西。无论你回顾什么,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没有什么值得一辈子铭记的,但就像其他人一样,一路不自觉的带着他们。年轻的时候和同伴天真的吵过架,有厨房里熟食的味道,有和表兄弟们一起爬山溜冰的乡村,有第一次买的时候刺激的侦探故事,还有很多的一切。已经是晚上了,窗外一片漆黑。向外看,我可以看到我的样子印在玻璃上。就像小时候一样,不知道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现在我还不知道我将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长高变壮了吗?我现在已经改掉坏习惯了吗?我在做什么工作?我每天都开心吗?哦,真令人兴奋。不知不觉写了很多,好像时间不知不觉就溜走了;选手唱自己喜欢的歌,知名男歌手声音低;不常戴的眼镜在鼻梁上,远的东西不习惯清晰;电脑的键盘被手指摸得光滑舒适,手指默默地在我身边,陪伴着我。此时此刻,我一秒一秒地走着,走向未来,走向现在。就像一个话题。它没有标题,也没有目的。我只是突然想写点什么,真的很久没有花时间写这样的东西了。时间,关于时间;记忆,回忆记忆;未来,写给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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