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有一种情,叫相依为命_3000字
一个我第一次见到良子的时候,他十二岁,我九岁。他在四年级,我在二年级。他比我高整整一个头,脏兮兮的样子让人觉得很不舒服。良子哥哥叫我姐姐,但我从来不叫他哥哥。我叫他李国梁,或者就叫他& ldquo嘿& rdquo在我心里,他只是一个被家人收留的无家可归的人。我父亲是村上的民兵连长。1982年,该村从事承包联合生产。我的父亲和母亲在村子的南边承包了一个苹果园。我父亲既能干又熟练。我们家的苹果产量比普通人高几倍,村里的生活也是数一数二的。然而,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1984年夏天,父亲给果园除草回来后,到村西的河边洗澡。一个猛男一头扎下去后,再也没有上来。后来,一个远房亲戚把她的继父介绍给了她的母亲。继父家很穷,所以他最后找了个媳妇,但因为她受不了穷,就跟一个卖菜的外省人跑了。于是,从那天起,继父和儿子开始了艰苦的生活。因为苹果园缺人手,父亲去世后的第二个月继父就来我们家了。我和妈妈住在东屋,继父和良子哥哥住在西屋。我继父是个勤劳的人,整天在果园里,晚上不怎么回家。有时候我妈忙得没时间照顾她,就给我们每人50分钱去学校食堂买烧饼。小卖部的烧饼是老板从镇上买的。有时如果不能在同一天卖出去,每隔一个晚上就被糟蹋一次。老板心里很阴暗,就把前一天馊了的烧饼和当天进来的新烧饼混在一起卖了。因为经常买很烂的烧饼,然后吉子哥干脆就学会了做菜。刚开始的时候,他经常煮不好的食物。就算他把所有的难吃的都给我,自己吃了难吃的,我也不会照顾他。学校离家三英里多。它必须爬过山脊。山上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半人高的蒿草。有时候,附近会听到几只狼的叫声。妈妈不放心,就让我和良子一起去上学,让良子好好照顾我。我不想让我的同学嘲笑良子的黑脸。良子第一次帮我背书包的时候,我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然后向前走去。所以,我们每次上学,经常保持十几米的距离。二一个夏天,放学后我完成了任务,同村的人都早早回家了,只剩下我和良子在学校,我和良子背着书包一前一后回家了。在路上,天突然黑了,云低而暗,甚至看不到不远处的村庄。一直跟着我的良子突然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跑回家。我害怕得不知所措,只好和他一起跑。刚跑了十几米,冰雹突然从天而降。第一,玉米粒大小的冰雹落得稀稀拉拉,一眨眼就变得和鹌鹑蛋一样大。良子哥赶紧把我推到路边的岩石下,双手托着头,下巴抵着我的头,全身贴着我。十分钟后,天空渐渐变亮了。冰雹过后,只剩下雨了。我在良子的身下挣扎,看到地上到处都是冰雹,有十几厘米厚。我推了推良子的哥哥,却发现他的外套后面有血迹,混着雨水的血迹不断从他的头上滴落下来。良子哥蜷缩在地上,脸色发紫,紧皱着眉头,咬牙坚持战斗。我不知所措,害怕得站在雨中哭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妈妈穿着麻袋来到这里。当她看到良子的样子时,她匆忙撕下一大块外套,裹在良子的头上。然后她把麻袋套在他身上,蹲下来抱起良子向镇上跑去。四五英里的山路上全是冰雹,我妈带着和她差不多大的弟弟良子跑到镇上的医院,连路上丢鞋都没注意到。那是我母亲冰冷的老腿倒下的时候。直到现在,阴天下雨,妈妈还时不时用拳头打膝盖。后来每次说起那天,良子的眼睛都红了。那年的冰雹摧毁了方圆数公里的农作物。看着花园里破碎的树干和掉落的绿色水果,继父不得不修理果园,在树摊间种大豆。1990年,我15岁的时候,我家果园的合同到期了,有人给村长送了一份礼物。另外,继父是外人,所以村里把果园给了别人。继父气得好几天吃不下饭。那段时间,他晚上经常听到继父和母亲的叹息声。没有果园,继父从镇上的市场买了一些羊,一边种地,一边放羊。虽然日子不如以前富裕了,但他能应付过去。1991年冬天,继父在后山放羊,不小心摔断了胳膊。去县城的医院做CT的时候,在继父手臂骨折处发现了癌细胞。医生说这种病是长期接触农药引起的。想起那几年,继父每天拿着药桶在苹果树上喷药,有时候大热天连背心都没穿,我妈就后悔了。医生给他的继父做了手术,锯掉了手臂上的断骨,然后取出一根肋骨接上。但是手术并没有把继父拒之门外,第二年小麦收获的时候继父就离开了我们。继父的死让我的心突然/我很清楚继父的病耗尽了我家里所有的积蓄。在目前的家庭环境下,我母亲肯定负担不起同时为我们两个学习的费用。而良子哥哥马上就要面临高考了。一旦他考上大学,我妈肯定会让我退学。我非常了解我的母亲。她可以做出这样的决定。然而,事实并没有像我预期的那样发展。高考后的第二天,良子给母亲留了一封信,去了省城工作。信中他说,参加高考只是想确认一下自己的实力;没有父亲,我有责任养活这个家。他还说,姐姐,你一定要好好学习,我弟弟就算卖铁锅里的铁,也要供你读完大学。& middot& middot& middot& middot& middot良子的高考成绩比录取分数线高16分。分数下来的那段时间,我妈疯狂地打听良子的下落。她还坐车去了省城,走遍了省城所有的建筑工地,还是找不到他。最终,这一切都成了母亲后半生永远的负罪感。三1993年秋天,我如愿考上了南开大学。初冬的一天中午,我在图书馆看书回来,跟宿舍的人说,妈妈让一个老乡给我带冬装。打开行李,里面有一条裤子和一件崭新的羽绒服,摸到羽绒服,睡在我上铺的杜梅惊呼:& ldquo嘿,我说舒敏,你妈妈真的很愿意在你身上花钱。这件羽绒服真的很羽绒!& rdquo我问送衣服的人,他们说已经走了。我已经无语很久了。我知道这件羽绒服一定是良子买的。那时候羽绒服刚刚流行,价格特别贵。学生就更不用说了,连上班的普通人都穿得很少。杜敏说,当你的家乡来了,你问这个问那个。看来你很担心。我说,那不是我的家乡,那是我的兄弟。她说:“那他为什么要说自己是你的家乡呢?我要了一个嘴唇,眼泪夺眶而出。”。我在天津读书的第二年,良子哥娶了这个村的一个姑娘,生下了侄子萧蔷。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县城,结婚生子,而良子在离我不远的一个建筑工地工作。2004年初的一天,我正在办公室整理报告单,突然接到小姑的电话,小姑哭着告诉我,绑在脚手架上的铁丝在粉刷新盖楼房外墙的时候脱落了,弟弟和另一个工人从三楼的架子上掉了下来,正在去第三人民医院的路上。我扔掉东西,跑出去打车去第三人民医院。我在急诊室门口遇到了同一个村子的两个人。他们把良子从车上抱下来。良子的嘴里、脸上和身上全是血,所以我抓住他的手,大声喊道。听到我的叫声,良子师兄试着睁开眼睛,喃喃道:& ldquo如果我的妹妹和哥哥出了什么事,我的母亲和你的侄子就会交给你!& rdquo我抖抖嘴唇,说不出话来,任由泪水在脸上自由流淌。良子兄左腿骨折,两根肋骨骨折,其中一根插入肺部。手术持续了六个多小时,我站在门外,完全走神了。当医生出来告诉我病人已经脱离危险时,我突然脚软倒在地上。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这个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在我的生命中如此重要。那一刻,我突然明白,18年前那个夏日,当他用身体挡住向我袭来的冰雹时,我的人生注定难以与他割舍。人们都说血浓于水,然而,比血浓的是这种生死相依的亲情。有一种感觉,叫独居,最接近幸福,无法破碎。是一种天长地久的相互渗透,是一种融入彼此生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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