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作初一作文:一口气读完一本好书的滋味-初中记叙文500字
星期六的上午,我和着几个同学去了图书馆写作业,由于中途两个人回了家,剩下的人就去华英书苑挑书看了,我也在其中。既然是有目的性的,我待的时间最久,我一定要带回家一本书,于是第一时间开始回想那些刻在心中的“好书栏目”,但越是努力回想,却越忘记了是哪本书,直到我努力在各种书柜中家梭,我看到了一排摆放整齐,书的封皮却是浓烈又苍白的黑色,显得在花花绿绿的书籍里稳重大气。我走近细看,是余华写的,不出所料,首位放着的就是那本名为《活着》,但我的注意力却悄悄留意到了后边的那本书《许三观卖血记》,卖血?小说?我随手拿起书看了看,之前也有耳闻此书,如今看到了,好奇不如亲眼所见,于是,我握紧了口袋中的钱,将书抱在怀里,走向了结账区……回到家,我径直回到房间,捧起了这本新书,开始阅读,读完了第一回合,一口气读完一本好书的滋味书给了我极大的享受,这本书读起来毫无苦涩或烧脑的感觉,那些略微简洁的语言就是在向你讲述着一个个故事,很入味,正如余华的笔风,醇酿而幽默,但富有深意,细细给你道来,有趣。我很久没有读上一本非要把它读完的书,于是也不顾时间,一口气看完了罢。我恋恋不舍的合上书的最后一页,呼了一口气,脑海里读过的故事舒服的长长的编织起了一个好梦,书读一半的习惯被打破,我一口气读完一本书,享受书中的果实,第一次感受到了超越以前的满足感,想到书海里藏书不尽,我高兴了起来,信心满满。版权作品,未经《星火作文》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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