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作《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_400字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由乔治·塞尔登写的书,这是一本可以抚摸你灵魂的书。当你陶醉于那只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时,当你开始思考成名和自由孰轻孰重时,你就会明白,这本书真的是经典中的经典。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柴斯特,循着香味跳进了一直野餐篮里,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不料,乐极生悲,它被一袋牛肉压在底下,被带上了前往纽约的火车,从此,开始了一段传奇之旅……

  我想,柴斯特之所以在音乐事业的高峰期退隐,回康涅狄格州,很可能是因为它失去了歌唱的自由,不再快乐,所以回了老家,但它是一只有情的蟋蟀,在离别时,柴斯特对玛利欧娜依依不舍的情形,使我的心深深震撼……

  如果你爱读书,就请你品一品这本书吧!

    三年级:吴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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